全装修房因省时、省力、省心等优点夺得愈加多买家的尊崇和注目。但因为现在还没关于全装修房的验收标准,因此更容易常常出现各种各样问题。如品牌与实货不对板、水管阻塞、墙面裂痕、工程水平粗制滥造等的问题。这类问题成为开发商和买家第三发生纠纷的焦点。
猫腻之1、货不对板
货不对板是指开发商所提供的装修材料、品牌与许诺不相符合,这是开发商最惯用的一种蒙人手法。买家非常更容易陶醉于样板房打造的假象之中,但开发商在对房子进行装修时,常常很根据样板房标准进行装修。如购房人在样板房中看见的地板是实木的,但实质交房时房屋却变成复合地板,这之间的差价就成为开发商的不合理收益,他有益于可赚,买家就得吃“哑吧亏”。
猫腻之2、水平不确保
在这类问题中,开发商提供的品牌、材料、材质都是了解,其实是次品,不是真品,而次品的价格比合格商品的价格要低得多。重点问题在于,买家代价的是合格商品的价格。相比,这就是一种更稳蔽的手法,由于普通购房者没专业常识,因此很难分辨装修材料的品质的好坏。除此之外,工程水平也是问题之一,由于工程的本钱同样是装修本钱的组成部分,开发商出于节省本钱提高收益的目的,大概降低工程水平标准的级别,以减少工程本钱的投入从中收益。
猫腻之3、合同空泛
所有愚弄方法最后都会归结到合同之中。假如开发商试图用以上的方法蒙骗买家,他们提供给购房人的肯定是一份内容空泛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开发商通常来讲不会对装修住宅的细节进行精细约定,如此即便诉诸法律,购房者也会处于被动地位吃到下风。如卫浴商品的品牌、型号,地板的规格、材质等等都不做详尽的约定,而统以“名牌商品或同档次商品”替代,定义很模糊不清。
-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警告:
买家在购置全装修房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是,买家需要考虑到开发商及物业管理企业的信誉、品牌和营业额怎么样。
第二是,买家必需严肃研究工作购房合同。在一些与住宅装修有关的合同条约与可选条约中,应当详尽标明住宅装修所有项目、所有用的主要材料与电子设施的品牌、型号、制造厂家等重点内容,并有有关内容有关的信息等。
再度是,要在购房合同中标明用的装修工程标准,对开发商关于装修标准许诺的违约责任要做出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出货用的产品房的装修标准应合乎双方约定的规范与规范。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家有权需要赔偿金。另外,买家应向开发商索取环保风险评估报告。
后来是,买家在验收房子时,要测试是不是有常见的装修通病,如漏水、裂缝、下水道畅通等,还要向开发商索取装修明细图,以理解隐蔽工程,备其后修葺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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